标题: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泉州鸿山电厂三期500千伏送出一期工程核准的批复
内容概述: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泉州鸿山电厂三期500千伏送出一期工程核准的批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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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泉州鸿山电厂三期500千伏送出一期工程核准的批复
报来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请求核准福建泉州鸿山电厂三期500千伏送出一期工程的函》(闽电函〔2024〕173号)及相关材料收悉。经研究,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:
一、该项目已列入国家“十四五”电力发展规划。为满足泉州鸿山电厂三期送出需求,保障区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,依据《行政许可法》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》,同意建设福建泉州鸿山电厂三期500千伏送出一期工程(项目编码-04-01-932674)。
二、项目建设地点:线千伏变电站,途经石狮市锦尚镇、永宁镇;霞泽500千伏变电站位于石狮市永宁镇。
三、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:建设鸿山电厂三期~霞泽500千伏变电站线千伏出线间隔及配套光缆通信等设施。
四、项目总投资约12204万元。其中,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%,由项目单位自筹,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申请银行贷款解决。
五、请你司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,按照节能环保、绿色低碳的要求,通过加大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理念的推广应用,优化设计。
六、根据招标投标法、国家和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,项目单位申请设计、施工、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,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,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并且开展招投标活动。鉴于该项目勘察、监理单项合同估算金额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,依法可不进行招标,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。
七、按照有关规定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项目核准前置等相关文件分别是: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《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国能鸿山电厂三期500千伏送出一期工程(鸿山电厂三期~霞泽线路)及福建国能鸿山电厂三期500千伏送出二期工程(霞泽~东岗线路)工程路径走向意见的复函》(狮自然资函〔2023〕354号),原则同意路径走向;石狮市人民政府出具的《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》,同意本项目在落实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。
八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、建设规模、主要建设内容等做调整,请按照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》的有关法律法规,及时提出变更申请,我委将根据项目详细情况,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。
九、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,依据有关规定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、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。你司要落实环境保护措施,同时严格按照《安全生产法》,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建立并完善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,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,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,做好安全设施“三同时”,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推进。市、县两级电力行业管理部门要贯彻落实“三管三必须”的总体要求,强化属地安全管理责任,积极努力配合国家能源局派驻监督管理的机构,督促项目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,杜绝发生安全事故,确保建设、运营安全。
十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、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,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,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。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,期限最长不允许超出1年。
报来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请求核准福建泉州鸿山电厂三期500千伏送出一期工程的函》(闽电函〔2024〕173号)及相关材料收悉。经研究,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:
一、该项目已列入国家“十四五”电力发展规划。为满足泉州鸿山电厂三期送出需求,保障区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,依据《行政许可法》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》,同意建设福建泉州鸿山电厂三期500千伏送出一期工程(项目编码-04-01-932674)。
二、项目建设地点:线千伏变电站,途经石狮市锦尚镇、永宁镇;霞泽500千伏变电站位于石狮市永宁镇。
三、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:建设鸿山电厂三期~霞泽500千伏变电站线千伏出线间隔及配套光缆通信等设施。
四、项目总投资约12204万元。其中,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%,由项目单位自筹,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申请银行贷款解决。
五、请你司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,按照节能环保、绿色低碳的要求,通过加大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理念的推广应用,优化设计。
六、根据招标投标法、国家和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,项目单位申请设计、施工、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,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,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并且开展招投标活动。鉴于该项目勘察、监理单项合同估算金额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,依法可不进行招标,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。
七、按照有关规定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项目核准前置等相关文件分别是: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《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国能鸿山电厂三期500千伏送出一期工程(鸿山电厂三期~霞泽线路)及福建国能鸿山电厂三期500千伏送出二期工程(霞泽~东岗线路)工程路径走向意见的复函》(狮自然资函〔2023〕354号),原则同意路径走向;石狮市人民政府出具的《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》,同意本项目在落实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。
八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、建设规模、主要建设内容等做调整,请按照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》的有关法律法规,及时提出变更申请,我委将根据项目详细情况,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。
九、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,依据有关规定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、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。你司要落实环境保护措施,同时严格按照《安全生产法》,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建立并完善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,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,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,做好安全设施“三同时”,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推进。市、县两级电力行业管理部门要贯彻落实“三管三必须”的总体要求,强化属地安全管理责任,积极努力配合国家能源局派驻监督管理的机构,督促项目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,杜绝发生安全事故,确保建设、运营安全。
十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、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,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,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。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,期限最长不允许超出1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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